离婚案管辖异议应该如何裁定

龙泉刑事律师 2025-04-09
法律分析:
(1)在离婚案中,当事人若要提出管辖异议,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进行,之后法院会对该异议展开审查。
(2)审查结果有两种情况。若异议成立,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;若异议不成立,法院会裁定驳回。
(3)法院审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通常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,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
(4)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,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上一级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。

提醒:
提出管辖异议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,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及时上诉,不同案件情况有别,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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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离婚案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,法院先审查其是否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,再依据法律判断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。若异议成立,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;不成立则驳回。一般离婚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,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
2.当事人对裁定不服,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上一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。

建议如下:
1.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务必在提交答辩状期间,避免逾期导致申请无效。
2.准备充分证据证明受诉法院无管辖权,提高异议成功率。
3.若对裁定不服,要及时上诉,注意上诉期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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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离婚案中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,需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,法院审查后,异议成立则移送案件,不成立则驳回,对裁定不服可在十日内上诉至上一级法院,上一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。
法律解析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,在离婚案件里,当事人有权利提出管辖异议。法院按程序进行审查,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受诉法院管辖权。一般离婚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,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。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,意味着受诉法院无管辖权,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;若不成立,法院会裁定驳回。当事人若对裁定结果不满,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上一级法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。离婚案件涉及管辖异议问题较为复杂,若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管辖异议方面的困扰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将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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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当事人在离婚案中提出管辖异议,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,让法院审查。
(二)法院审查后,若异议成立,就会把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;若不成立,就会驳回异议。
(三)法院审查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,通常离婚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,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。
(四)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,能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,上一级法院会作出终审裁定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,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,应当审查。异议成立的,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;异议不成立的,裁定驳回。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,并应诉答辩的,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,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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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离婚案里,当事人要在提交答辩状时提管辖异议,法院会审查。若异议成立,案件会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;不成立则驳回。
2.法院审查时,按法律判断受诉法院有无管辖权。像一般离婚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,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,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。
3.当事人若对裁定不服,可在收到裁定书10日内上诉上一级法院,上一级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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